大法為了方便更多的人修煉,目前主要採取在常人社會中修,在工作或其它常人環境中魔煉,只有出家人才雲遊。可是目前有一些人打著大法弟子的幌子,全國到處亂竄,無故住在學員家裏,吃、喝、拿、要,招搖撞騙,利用學員善良的一面,鑽大法的空子。可是我們的學員為甚麼就分辨不清呢?修煉就修自己,想想為甚麼這些人不在自己家安心實修,環境不好更能修煉,為甚麼這些人不聽我的話,全國到處竄,為甚麼吃、拿、要學員的東西卻要叫學員把心放下,這是我教他的嗎?更有甚者,在學員家一住就是幾個月,這不是明目張膽的干擾破壞學員修煉嗎?我想這些人必須把所騙吃騙拿的如數賠償,否則大法不容。今後再有這種情況,可按常人中的騙子對待報警,因為其人絕不是我們學員。
還有些地區私自組織甚麼講法團,到各地學員中招搖撞騙,也有邀請個人演講破壞干擾學員修煉的,這些人明著好像在宣傳法,實質上是在宣揚他們自己。學員都有我的法身安排系統的在修,只是有些學員不悟,或沒感受到而已,那他們是不是在干擾!特別是那些剛剛學法時間不長的很難分辨清楚。有些人還在幾千人的會上搞甚麼報告,講的都是他自己,甚至給大法的那一句話下定義或解釋大法,身體向學員們散發著黑色的業力和執著的物質。我在《轉法輪》裏已經明確不准這樣幹,你們為甚麼不想一想,特別是負責接待和邀請幹這些事的負責人,你們很可能給大法弟子造成一定的無形的傷害,是不配再做大法弟子的負責人的。不聽我的話,不能按著大法要求做的能是我的弟子嗎?這不是在和大法對著幹嗎?這不是破壞是甚麼?弟子們呀!你們不能總是我指出這些事時你們才認識到,其實法中都有,為甚麼就不多看書呢?我建議人人都放下心來看十遍我寫的你們叫經文的《精進要旨》,心不靜學法是沒有用的,靜下心來學。
我們有個別地區的負責人,不看書不學法,而且說一看法就頭痛,這不是明擺著有魔干擾而自己又不想擺脫控制嗎?這問題連新學員都能認識到,此人還能做大法的負責人嗎?這樣的人我想最好自動去當一般學員,靜下來實修一段時間,對大法對本人都有好處。有的人還把我批評她的信反面理解,不知悟的進行複印、散發宣揚,講甚麼老師都給我來信。還有的人為了叫學員聽從指揮,講話時經常用「我代表李老師」等話。誰也代表不了我,你們講的話能成為我講的話嗎?我講的話是法,你們講的是法嗎?弟子呀!我建議你先當一段時間普通學員,等清醒了再幹工作。負責人不管其在常人中做了多少工作,都是自願為大法工作,工作的成功只是在常人中的表現形式,而能使人得法和大法的洪揚是大法本身的威力和法身的具體安排。沒有我的法身做這些事,別說洪揚,就是負責人自身的保障也難得到,所以不要總是覺的自己如何了不起。大法沒有名、沒有利、沒有官當,就是修煉。
李洪志
一九九七年六月十八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