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法輪大法弟子,除寺院中專修的之外,絕大多數在常人社會中修煉,通過學煉大法,大家都能把名、利看淡了。可是由於對法理解不深,從而出現了一個問題:個別弟子對於常人中的工作不幹了,提拔當領導也不幹了,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工作和生活上的干擾,直接影響到修煉;也有一些正當經商的,覺的對於錢財看淡了,同時又感到經商會傷害到別人,影響自己修煉,也不幹了。
其實大法的內涵很深,放下常人之心不是指放下常人的工作;放下名、利,不是脫離常人社會。我一再提出:在常人社會中修煉的要符合常人社會的狀態。
從另外一方面來看,常人社會的領導工作要都是我們這種能放下個人名、利的人去幹,那將會給人民帶來多大的好處呢?如果是一個貪心很重的人那會給社會帶來甚麼?經商的人如果是修大法的,社會的風氣將會怎樣呢?
宇宙大法(佛法)從最高到最低一層是貫通的、完整的,要知道常人社會也是一層法的構成啊!人人學大法,人人都不幹社會工作了,那常人社會將無存,這一層法將無存。常人社會也是佛法在最低一層的體現,也是佛法在這一層中生命與物質的存在形式。
李洪志
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