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者忌

  執著於名,乃有為邪法,如名於世間則必口善心魔,惑眾亂法。

  執著於錢,乃求財假修,壞教、壞法,空度百年並非修佛。

  執著於色,則與惡者無別,口念經文賊眼相看,與道甚遠,此乃邪惡常人。

  執著於親情,必為其所累、所纏、所魔,抓其情絲攪擾一生,年歲一過,悔已晚也。


李洪志
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五日